函轉國科會徵求114年度「科技藝術跨域融合與創新研究計畫」資訊:
一、計畫書內容注意事項
(一)本計畫將以預想的「人類未來文明」為情境場景(建議設定為2049年),期許團隊透過科技藝術的研究或創作,預想臺灣及世界未來前瞻科技產業的正面助益與負面衝擊,進而提出對人類發展的反思。
(二)本計畫之研究主題必須符合計畫說明之科技藝術內涵,例如對科技藝術之價值主張、科技藝術之創新體驗、科技社會之藝術性批判、藝術表現的前衛科技等。
(三)計畫團隊之組成須有科技、藝術相關學者擔任主持人或共同主持人,且鼓勵計畫團隊邀請法人單位、業界、藝文機構或展館參與規劃及執行。
二、計畫申請
(一)限單一整合型計畫。須包含一個描述總體研究構想與架構之總計畫(表CM04)、至少三項子計畫,並有三位(含)以上學者參與研究;計畫書應有效說明總計畫與各子計畫構成「未來人類文明」情境場景之意義及必要性。
(二)計畫執行期限以二年為一階段,執行期間原則自114年5月1日至116年4月30日止。
(三)本案將依規定程序進行審查,並依審查結果擇優補助,未獲補助案件恕不受理申覆。
三、徵件說明會(實體及線上)
(一)舉辦時間:113年11月22日(星期五)上午10:00開始
(二)報名網址:https://reurl.cc/93lz6a
四、本案聯絡人
(一)人文處陳育芬助理研究員(電話:02-2737-7817;E-mail:ypchen@nstc.gov.tw)。
(二)工程處陳淑鈞副研究員(電話:02-2737-7775;E-mail:scnchen@nstc.gov.tw)。
(三)有關系統操作問題,請洽本會資訊系統服務專線,電話:0800-212-058、(02)2737-7592。
五、校內申請截止日:113年12月24日前止,逾時不候。(請申請人務必於校內截止日前完成線上申請作業後,並電話通知研發處)
六、依「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第二十六點第十款規定,首次申請計畫之計畫主持人及申請書內所列首次執行國科會計畫之參與研究人員應於申請機構函送國科會申請研究計畫之日前三年內,完成至少六小時之學術倫理教育課程訓練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送申請機構備查;故符合上述規範者,請於校內申請截止日前將上述證明送研發處(A312)留存,逾期未繳者皆不予受理計畫申請。
七、提供「臺灣學術倫理教育資源中心」https://ethics.moe.edu.tw/學習平台以供參考,可免費線上修習學術倫理課程,若完成測驗可線上列印研習證明。
研發處敬啟
校內承辦人員:黃芳慈,分機2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