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轉國科會徵求114年度永續發展整合研究計畫資訊:
一、本會自然處為推動永續發展學術研究,由永續科學學門每五年依國際研究發展趨勢及我國自身發展需求,進行學門(中程)規劃及研訂「永續發展整合研究」,作為學門專題研究計畫推動方向。
二、計畫類型:「永續發展整合研究」為鼓勵團隊方式進行跨領域整合研究,除「新進人員個別型」及「前瞻個別型研究」外,皆以整合型計畫申請。
(一)整合型計畫:須有三位以上之總/子計畫主持人組成,並由各主持人服務單位送出計畫書申請。計畫書審查後,每一整合型團隊必須有三位以上(含總/子計畫主持人)通過,總主持人計畫通過為必要條件。
(二)個別型計畫(分為兩項):
1.新進人員個別型
2.前瞻個別型(年齡符合本會優秀年輕學者研究計畫規定(45歲以下)者)
三、重點注意事項
(一) 申請計畫時,須依年度議題 /研究主題及研究方向研擬計畫內容,並於計畫書中敘明 擬提研究內容所依據之議題及研究主題 。
(二) 為落實跨領域研究(TDR)精神,並強化原住民族相關研究合宜性。若研究內容涉及「原住民或原住民族土地或部落及其周邊一定範圍內土地」之計畫,請依原住民族基本法第21條第1項中所述原則,於計畫書內規劃相關事宜。
(三) 為促進研究計畫之科學資料產製品管、資料保存及研究成果資料分享。鼓勵於研究計畫納入「研究資料管理方案(Data Management Plan, DMP)」。
四、本案聯絡人
其他相關事宜,請洽詢本案聯絡人(本會自然科學與永續研究發展處湯宗達副研究員,TEL:02-27377001﹚。
五、校內申請截止日:114年01月01日前止,逾時不候。(請申請人務必於校內截止日前完成線上申請作業後,並電話通知研發處)
六、依「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第二十六點第十款規定,首次申請計畫之計畫主持人及申請書內所列首次執行國科會計畫之參與研究人員應於申請機構函送國科會申請研究計畫之日前三年內,完成至少六小時之學術倫理教育課程訓練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送申請機構備查;故符合上述規範者,請於校內申請截止日前將上述證明送研發處(A312)留存,逾期未繳者皆不予受理計畫申請。
七、提供「臺灣學術倫理教育資源中心」https://ethics.moe.edu.tw/學習平台以供參考,可免費線上修習學術倫理課程,若完成測驗可線上列印研習證明。
研發處敬啟
校內承辦人員:黃芳慈,分機2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