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求計畫】函轉國科會徵求115-119年度「補助基礎研究核心設施共同使用服務計畫」~至114年06月09日前止

2025 年 3 月 27 日 研發處盧詩涵

函轉國科會徵求115-119年度「補助基礎研究核心設施共同使用服務計畫」資訊:

 

一、計畫申請說明:

(一)、 計畫補助之目的,在結合大專校院充實並有效運用基礎研究核心設施資源,強化服務層次,提供研究人員共同使用。

(二)、 計畫申請方式:

1.計畫全程執行期間:自115年1月1日至119年12月31日止。購置子計畫須同時提出購置金額40%以上之配合款證明,研提1年期計畫;中心總計畫及運作子計畫須研提5年期計畫內容。

2.計畫表件:分共用表件(表號CM01-CM08)、中心總計畫書(表號M201-M303)、運作子計畫(表號M001-M005)及購置子計畫(表號M101-M107),均為專屬表格,總計畫主要主持人及子計畫共同主持人請以分項整合型計畫,同時提出申請。

3.申請件數限制:子計畫須依照儀器之服務類型(尖端服務不分組,基礎服務分材料、奈米製程、化學、物理、生科及其他等6組)方式,審慎擇定歸屬學門代碼7碼,相同代碼以一件為限。例,運作計畫(M002)基礎材料組(B1)運作子計畫代碼=M002B1。

4.製作計畫申請書:請至本會網站(網址:http://www.nstc.gov.tw)進入「學術研發服務網」,循本會「專題類-年度研究徵求計畫」,選擇計畫類別「基礎研究核心設施共同使用服務計畫」;相關文件下載,請至本會首頁/學術研究/補助獎勵辦法及表格 / 補助專題研究計畫/ 基礎研究核心設施共同使用服務計畫點選連結。

5.國科會擬訂於4月18日併同「第三屆基礎研究核心設施運作暨技術交流年會」舉辦計畫徵求說明會,歡迎報名參加(網址:https://forms.gle/VXXhKaASj3Yzk93TA)

 

二、本案聯絡人

(一)計畫內容請洽本會自然科學及永續研究發展處電話:(02)2737-7519。

(二)有關系統操作問題,請洽本會資訊系統服務專線,電話:0800-212-058,(02)2737-7590、7591、7592。

 

三、校內申請截止日:114年06月09日前止,逾時不候。(請申請人務必於校內截止日前完成線上申請作業後,並電話通知研發處)

 

四、依「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第二十六點第十款規定,首次申請計畫之計畫主持人及申請書內所列首次執行國科會計畫之參與研究人員應於申請機構函送國科會申請研究計畫之日前三年內,完成至少六小時之學術倫理教育課程訓練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送申請機構備查;故符合上述規範者,請於校內申請截止日前將上述證明送研發處(A312)留存,逾期未繳者皆不予受理計畫申請

 

五、提供「臺灣學術倫理教育資源中心」https://ethics.moe.edu.tw/學習平台以供參考,可免費線上修習學術倫理課程,若完成測驗可線上列印研習證明。

 

研發處敬啟

校內承辦人員:盧詩涵,分機2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