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函轉國科會徵求2026年度臺日(NSTC-JST)雙邊協議國際合作研究計畫資訊:
一、合作領域:
(一) Innovative electronics devices and systems to enable advanced AI applications
(二) Innovative power devices for AI systems or AI-driven power device innovation
(三) Innovative optical devices for AI systems or AI-driven optical devices innovation
(四) Innovative AI devices and systems for climate science
二、申請資格:須符合本會專題研究計畫主持人資格。
三、計畫執行期間:自 2026 年 4 月 1 日至 2029 年 3 月 31 日,為期 3 年,與日
方共同研究計畫之執行期間相同。
四、每項申請案須由臺灣及 JST 各 1 位計畫主持人共同研議計畫內容,英文計
畫名稱必須相同,申請件數每人以 1 件為限。
五、本項共同研究計畫須經本會與 JST 雙方獨立審查後,再共同審議選定補助
計畫,故不受理申覆。
六、本案聯絡人
(一) 計畫內容相關問題,請洽本會科國處,電話:(02)2737-7683。
(二)有關系統操作問題,請洽本會資訊系統服務專線,電話:0800-212-058,(02)2737-7590、7591、7592。
七、校內申請截止日:114年07月24日前止,逾時不候。(請申請人務必於校內截止日前完成線上申請作業後,並電話通知研發處)
八、依「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第二十六點第十款規定,首次申請計畫之計畫主持人及申請書內所列首次執行國科會計畫之參與研究人員應於申請機構函送國科會申請研究計畫之日前三年內,完成至少六小時之學術倫理教育課程訓練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送申請機構備查;故符合上述規範者,請於校內申請截止日前將上述證明送研發處(A312)留存,逾期未繳者皆不予受理計畫申請。
九、提供「臺灣學術倫理教育資源中心」https://ethics.moe.edu.tw/學習平台以供參考,可免費線上修習學術倫理課程,若完成測驗可線上列印研習證明。
研發處敬啟
校內承辦人員:盧詩涵,分機2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