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求計畫】函轉國科會2026年臺德(NSTC-DAAD)博士候選人赴德國研修計畫~至114年07月24日前止

2025 年 5 月 6 日 研發處盧詩涵

函轉國科會2026年臺德(NSTC-DAAD)博士候選人赴德國研修計畫資訊:

 

一、申請資格

(一) 推薦機構(即研修學員就讀之學研機構)應為本會專題計畫受補助單位。

(二) 研修學員資格:

  1. 研修學員須為中華民國國民
  2. 須具有博士生候選人(Candidate)資格
  3. 赴德國研修期間須仍具有學籍
  4. 須具備 3 年內之英語或德語檢定成績證明
  5. 須經兩位教授推薦(其中 1 位必須為臺灣指導教授)
  6. 須有德方教授同意指導
  7. 未曾接受本會「補助博士生赴國外研究作業要點(千里馬計畫)」及本項辦法補助,且

其他單位公費補助之義務已履行完畢者。

  1. 另依內政部「役男出境處理辦法」第四條第一項第三款之規定,在學役男之申請案,

最長不得逾一年。

(三) 不符合申請資格者將直接以未獲推薦辦理。

 

二、計畫提供我國內臺籍博士候選人赴德國大學或研究機構研修機會,研修期間以6至18個月為限(含2個月於歌德語言學院之德語課程),每年分為春季及秋季二梯次赴德。

 

三、本案聯絡人

(一)計畫內容詢問,請洽本會科國處李蕙瑩研究員,電話:(02)2737-7559。

(二)有關系統操作問題,請洽國科會資訊系統服務專線,電話:0800-212-058,(02)2737-7590、7591、7592。

 

四、校內申請截止日:1140724日前止,逾時不候。(請申請人務必於校內截止日前完成線上申請作業後,並電話通知研發處)

 

五、依「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第二十六點第十款規定,首次申請計畫之計畫主持人及申請書內所列首次執行國科會計畫之參與研究人員應於申請機構函送國科會申請研究計畫之日前三年內,完成至少六小時之學術倫理教育課程訓練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送申請機構備查故符合上述規範者,請於校內申請截止日前將上述證明送研發處(A312)留存,逾期未繳者皆不予受理計畫申請

 

六、提供「臺灣學術倫理教育資源中心」https://ethics.moe.edu.tw/學習平台以供參考,可免費線上修習學術倫理課程,若完成測驗可線上列印研習證明。

 

研發處敬啟

校內承辦人員:盧詩涵,分機2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