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轉科技部徵求112年度「人文及社會科學領域學者國內訪問研究計畫」資訊:
一、本項國內訪問研究計畫之執行期限自112年8月1日起,期間以6個月至2年為限。
二、研究人員應具備下列條件:
(一)機構編制內按月支給待遇之在職專任教師。
(二)戶籍設於國內之中華民國國民或於台灣地區有固定住所之外籍人員。
(三)截止日前已在機構連續任職二年以上,且最近二年未曾獲本部補助科學與技術人員國外短期研究或本方案研究者。
(四)曾受本部補助科學與技術人員國外短期研究或本方案研究者,須於當年 12 月 31 日前,已履行完畢應盡之服務義務。
三、研究人員應自本部核定日起,與推薦機構先行簽訂合約,並於訪問研究計畫執行前辦妥手續,逾期視同放棄補助。
四、有關系統操作問題,請洽資訊系統服務專線,電話:0800-212-058,02-2737-7590、7591、7592。
五、校內申請截止日:111年8月25日前止,逾時不候。(請申請人務必於校內截止日前完成線上申請作業後,並電話通知研發處)
六、依「科技部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第二十六點第十款規定,首次申請計畫之計畫主持人及申請書內所列首次執行科技部計畫之參與研究人員應於申請機構函送科技部申請研究計畫之日前三年內,完成至少六小時之學術倫理教育課程訓練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送申請機構備查;故符合上述規範者,請於校內申請截止日前將上述證明送研發處(P404)留存,逾期未繳者皆不予受理計畫申請。
七、提供「臺灣學術倫理教育資源中心」http://ethics.nctu.edu.tw學習平台以供參考,可免費線上修習學術倫理課程,若完成測驗可線上列印研習證明。
研發處敬啟
校內承辦人員:沈婉儀,分機2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