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求計畫】國科會徵求114年度專題研究計畫補助案(大批)~至114年01月01日(三)止

2024 年 11 月 5 日 研發處黃芳慈

函轉國科會徵求114年度專題研究計畫補助案(大批)申請資訊:

一、依本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規定辦理,申請機構及計畫主持人務必先行詳閱各項規定。

(一)本專題研究計畫之執行期限自114月8月1日開始。

(二)114年度專題研究計畫申請案全面實施線上申請,各類書表請務必至本會網站(https://www.nstc.gov.tw)登入「學術研發服務網」製作,注意事項如下:

  1. 依據本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第6點規定,各計畫得依實際需要,申請各項補助經費。有關研究人力費部分,應敘明各類(級)別人員在計畫內擔任之具體內容、性質、項目及範圍;另配合本會推動參與計畫博士生費用增核措施,倘有約用博士生兼任人員需求,請併同增編費用,俾利審查後一併核給。
  2. 為落實學術倫理,申請書內容若涉及計畫主持人所指導學生之學位論文,應於計畫申請書中清楚揭露或引註。計畫主持人應於計畫申請書中適當揭露已完成的工作項目,並不應將申請時已發表(含學生學位論文)之成果,隱匿為其申請計畫之研究內容。

(三)有關本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專題研究計畫申請書、專題研究計畫WWW線上申請作業使用注意事項、114年度補助專題研究計畫申請名冊(空白表)及計畫主持人資格切結書(空白表)等相關文件,請至本會網站首頁─「專題研究計畫專區」下載使用。(網址:https://bit.ly/3YP26Yb)

 

二、申請人注意事項:

(一)請下列資格的申請者,檢附相關文件,並於113年12月31日(二)中午前送至研發處(A312),逾期未繳者皆不予受理計畫申請

申請人 須檢附資料
首次申請計畫之計畫主持人 6小時之學術倫理教育課程訓練
屆滿 / 已滿65歲以上申請者 學校獲准延長服務之聘書

或出具正式文件影本1份

備註:

  1. 依「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第二十六點第十款規定,首次申請計畫之計畫主持人及申請書內所列首次執行國科會畫之參與研究人員應於申請機構函送國科會申請研究計畫之日前三年內,完成至少六小時之學術倫理教育課程訓練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送申請機構備查。
  2. 屆滿 / 已滿65歲已上申請者,須檢附與申請計畫期限相符之聘書。

(二)老師申請計畫研究人力費-兼任助理時,請務必填「僱傭關係」,系統會自動加計保險費用。

(三)提供「臺灣學術倫理教育資源中心」https://ethics.moe.edu.tw/學習平台以供參考,可免費線上修習學術倫理課程,若完成測驗可線上列印研習證明。

 

三、申請機構應注意事項如下:

(一)審查計畫主持人之資格條件,並於申請名冊之備註欄內逐案確認計畫主持人資格。

(二)符合者始得將其申請案彙整送出。

(三)檢附申請名冊與計畫主持人資格切結書,經有關人員核章後備函提出申請。

 

四、系統申請截止日期:1140101()(請注意系統申請截止時間~~儘早作業以免系統塞車)

 

五、本案聯絡人:

(一)有關電腦操作問題,請洽本會資訊系統服務專線,電話:0800-212-058、(02)2737-7592。(二)相關規定如有疑義,請洽本會綜合規劃處,電話:(02)2737-7440、7568、7847、7980、8010。

 

研發處敬啟

校內承辦人員:黃芳慈,分機2212。

檔案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