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敬請教師於教師至業界研習或研究執行期間,儘早完成認列。
說明:
為確保教師至業界研習或研究能於執行期限內順利完成,並避免對個人及學校利益造成影響,懇請各位教師儘早完成教師至業界研習或研究相關認列程序。現依據本校「弘光科技大學教師至業界研習或研究實施辦法」,敬請留意以下事項:
依據本校「弘光科技大學教師至業界研習或研究實施辦法」第13條規定,若教師未能按期完成業界研習或研究認列,將影響當年度年終獎金,並在五年內不得申請本校補助經費進行相關研習或研究(詳情請參見附件1)。
教育部於113年8月發函明示,逾期未完成研習或研究者,將被納入國立學校基本需求核配基準的考量,並作為扣減私校獎補助經費的依據,敬請務必重視。
敬請各位教師積極配合,避免因延遲影響自身權益及學校發展。
感謝您的合作與支持!
研發處 敬啟
113.0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