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求計畫】函轉國科會徵求2025臺印雙邊協議國際合作研究計畫~至113年04月24日前止

2024 年 2 月 26 日 研發處黃芳慈

函轉國科會徵求2025臺印雙邊協議國際合作研究計畫資訊:

 

一、依本會與印度ICSSR簽署之研究合作瞭解備忘錄辦理。

合作領域:

(一) Economics / Commerce / Management / Business Administration

(二) Sociology and Social Anthropology / Social Work / Demography / Gender Studies

(三) Political Science / International Relations / Geography / Public Administration

(四) Psychology / Education /Criminology/Law (五) Linguistics (literature also included)

(六) Cultural Studies (Arts also included)

(七) Area Studies

(八) History

(九) Buddhist Studies

(十) Philosophy

 

二、計畫申請說明:

(一) 臺方主持人資格:以現正執行本會補助研究案計畫之計畫主持人為限。(不含規劃推動案、雙邊協議國合計畫、產學合作案及代辦案)

(二) 計畫執行期間自 2025年 1月 1日至 2026年 12月 31日,為期 2年, 與 印方共同研究計畫之執行期間相同。

(三) 每件計畫須由臺灣及印度各 1位主持人共同研議計畫內容,英文計畫名稱必須相同,提出計畫以1件為限。

(四)本案不受理申覆。

 

三、本案聯絡人

(一)計畫內容詢問,請洽國科會科教發展及國際合作處,胡秀娟研究員,電話:(02)2737-7560。助理:許樂加小姐,電話:(02)2737-7959。

(二)線上作業系統操作問題,請洽資訊系統服務專線,電話:0800-212-058,(02)2737-7590、7591、7592。

 

四、校內申請截止日:113年04月24日前止,逾時不候。(請申請人務必於校內截止日前完成線上申請作業後,並電話通知研發處)

 

五、依「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第二十六點第十款規定,首次申請計畫之計畫主持人及申請書內所列首次執行國科會計畫之參與研究人員應於申請機構函送國科會申請研究計畫之日前三年內,完成至少六小時之學術倫理教育課程訓練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送申請機構備查;故符合上述規範者,請於校內申請截止日前將上述證明送研發處(P404)留存,逾期未繳者皆不予受理計畫申請

 

六、提供「臺灣學術倫理教育資源中心」https://ethics.moe.edu.tw/學習平台以供參考,可免費線上修習學術倫理課程,若完成測驗可線上列印研習證明。

 

研發處敬啟

校內承辦人員:黃芳慈,分機2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