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公告】弘光科技大學國科會計畫專、兼任助理工作酬金支給標準相關注意事項
說明:
一、依據「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研究人力約用注意事項」最低月支標準辦理。
二、為符合上述規範,自111/1/24公告起,凡聘用國科會計畫專、兼任助理,聘期請以足月聘用且月薪以聘期不折算月薪計算。
三、若欲聘用期間不到一個月,請以臨時工聘用。
四、專兼任助理薪資規範:
(一)專任:依「弘光科技大學計畫助理人員管理要點」第四點第(一)款第1目辦理。
(二)兼任:依「弘光科技大學國科會計畫兼任助理費用支給標準參考表」辦理。
五、上述說明如有任何問題,煩請與研發處芳慈(分機2212)聯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