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勵資訊】產學合作計畫

2025 年 1 月 2 日 研發處沈婉儀

依據「弘光科技大學產學合作及研究成果獎勵暨管理辦法」辦理。《系統申請》


流程:教師須至校務資訊系統填寫「 弘光科技大學產學合作、技術移轉授權及專利讓與獎勵申請表」併同相關佐證資料(合約書)提出申請→研發處彙整提本校學術研究發展委員會議審核通過後,給予獎勵。

申請時間:每年五月一日至三十一日止及十月十六日至十一月十五日止。

獎勵規定:

  1. 產學合作計畫:係指教師與 國內外 廠商合作,由廠商全額出資,
    並繳交 10%以上管理費 或加入產學聯盟而簽成產學合作計畫。
    以上案件不含本校因兼任行政職務所衍生主持之計畫案 ,國際產
    學合作區域不包括中國大陸、香港、澳門等地區 。
  2. 管理費未符合10%以上者,不得申請產學合作獎勵金。

獎勵標準:

1.產學合作獎勵項目

申請獎勵項目
產學合作獎勵(單件計畫總金額) 國內產學合作計畫獎勵金 國際產學
5萬元-未達30萬元 2%
30萬元-未達50萬元 4% 5%
50萬元-未達100萬元 5% 6%
100萬元-未達150萬元 6% 7%
150萬元-未達200萬元 7% 8%
200萬元以上 8% 9%
備註 包含產學聯盟 不包括中國大陸、香港、澳門等地區。

2.產學特優:前一學年度匯入學校帳戶之總金額排序,擇優獎勵前三名。第一名40,000、第二名30,000、第三名20,000。


校內申請流程相關問題,請洽:研發處 顏愛瑜 (校內分機2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