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勵資訊】政府機關研究計畫及研究獎項

2025 年 1 月 2 日 研發處沈婉儀

依據「弘光科技大學教師學術研究獎勵辦法」辦理。《系統申請》


流程:研發處通知老師申請(研究獎項須老師自提申請)→填寫「弘光科技大學專任教師學術研究獎勵申請表」併同相關佐證資料提出申請→研發處彙提本校學術研究發展委員會議審核→研發處通知教師審核結果、補助金額及教師繳費金額

申請時間:每年5月1日至31日止及10月16日至11月15日止。

獎勵條件:

(1)學術研究獎勵金:政府機關研究計畫結案日起算二年內不限件數,獎勵金為計畫結算後管理費之45%,於計畫結束繳交結案報告後一次申請,若單件計畫獎勵金低於新台幣一千元者,不予獎勵。
(★依照教學實踐計畫作業要點第9點第4項、第10點第2項,學校得由教育部核給每案獲補助計畫額度15%之行政管理費,支付教師參加或學校舉辦專業成長工作坊、成果交流會、研討會等相關辦理教學實踐研究活動所必須支出之費用,並應協助支持教師教學專業成長等事項。)

(2)研究獎項:獲國際級或國家級獎項於得獎日一年內提出申請,並經學發會會議以專案審查通過後給予獎勵。


校內申請流程相關問題,請洽:研發處 王繹溱(教學實踐)#2201、黃芳慈(其他)#2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