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求計畫】函轉國科會徵求2026年臺波(NSTC-NCBR)雙邊協議國際合作研究計畫~至114年06月02日前止

2025 年 4 月 16 日 研發處盧詩涵

函轉國科會徵求2026年臺波(NSTC-NCBR)雙邊協議國際合作研究計畫資訊:

 

一、計畫主持人資格:

(一) 臺方計畫主持人應符合下列資格條件:

  1. 以現正執行本會補助研究案計畫(下稱原計畫),且於徵件截止日內,原計畫執行期限尚未屆滿之計畫主持人為限。所稱原計畫不含規劃推動案、產學合作案、代辦案及雙(多)邊協議國際合作研究計畫。
  2. 計畫主持人執行本會重大政策性專案計畫,不得再執行本會其他補助計畫者,仍可提送本方案申請書,以確保雙邊協議合作案之申請得以成案。

(二) 波方計畫主持人資格依NCBR相關規定處理。

 

二、計畫期程

(一) 獲雙邊選定通過之計畫自2026年1月1日起開始執行,與波方共同研究計畫之執行期間相同。

(二) 計畫期程最短1年,最長不得超過3年。

 

三、合作領域

本項徵件之合作領域以下列七項為原則:

– 神經科學 (Neuroscience)

– 能源效率科技 (Energy efficiency technologies, including air-conditioning, refrigeration, thermal energy technologies)

– 材料科學與工程 (Materials science and engineering)

– 智慧駕駛 (Smart Vehicle, including AI and electromobility)

– 量子科技及網路安全 (Quantum technology and Cybersecurity)

– 航空與太空科技 (Aviation and Space research)

– 半導體 (Semiconductors)

 

四、計畫申請書須由雙方計畫主持人共同研議完成,並分別向本會及波方(NCBR)提出。任一方未收到申請書,則合作案無法成立。

 

五、本案聯絡人

(一) 計畫內容相關問題,請洽本會科國處李蕙瑩研究員,電話:(02)2737-7150。

(二)有關系統操作問題,請洽本會資訊系統服務專線,電話:0800-212-058,(02)2737-7590、7591、7592。

 

六、校內申請截止日:114年06月02日前止,逾時不候。(請申請人務必於校內截止日前完成線上申請作業後,並電話通知研發處)

 

七、依「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第二十六點第十款規定,首次申請計畫之計畫主持人及申請書內所列首次執行國科會計畫之參與研究人員應於申請機構函送國科會申請研究計畫之日前三年內,完成至少六小時之學術倫理教育課程訓練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送申請機構備查;故符合上述規範者,請於校內申請截止日前將上述證明送研發處(A312)留存,逾期未繳者皆不予受理計畫申請

 

八、提供「臺灣學術倫理教育資源中心」https://ethics.moe.edu.tw/學習平台以供參考,可免費線上修習學術倫理課程,若完成測驗可線上列印研習證明。

 

研發處敬啟

校內承辦人員:盧詩涵,分機2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