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轉國科會徵求115年度鼓勵女性從事科學及技術研究專案計畫 資訊:
一、計畫宗旨
女性在科學及技術領域研究的實力堅強且具貢獻,惟因受不同階段的外在挑戰,不斷從研究領域流失。為擴大女性研究量能,鼓勵及支持女性投入科學及技術研究生涯,提升我國整體科技發展動能,特徵求本專案計畫。
二、申請資格
(一) 計畫主持人資格:須符合本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第三點規定,且於112年8月1日至115年7月31日間(不含計畫延長期間)未執行本會專題研究計畫之女性研究人員。但依本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第十點第一項第一款規定得以隨到隨審方式提出申請者,不得申請本專案計畫。
(二) 本專案計畫每一計畫主持人限提1件申請案。
(三) 曾執行本專案計畫者不得再次申請。
三、計畫申請
(一) 經費補助項目依本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規定辦理。
(二) 本專案計畫為個別型研究計畫。
(三) 執行期間:自115年8月1日起,1至3年。
四、注意事項
(一) 本計畫無申覆機制。
(二) 本專案計畫申請案全面實施線上申請,各類書表請至本會網站(http://www.nstc.gov.tw)進入「學術研發服務網」製作。
五、聯絡人
(一) 有關本專案計畫申請行政相關疑問,請洽本會綜合規劃處:電話:(02)2737-7569。
(二) 有關本專案計畫申請及審查相關疑問,請洽各學術處承辦人:
(三) 有關本專案計畫線上操作相關問題,請洽本會資訊系統服務專線,電話:0800-212-058、(02)2737-7590~92
六、校內申請截止日:請於115年01月04日止,逾期不予受理。(請申請人務必於校內截止日前完成線上申請作業後,並電話通知研發處)
七、依「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第二十六點第十款規定,首次申請計畫之計畫主持人及申請書內所列首次執行國科會計畫之參與研究人員應於申請機構函送國科會申請研究計畫之日前三年內,完成至少六小時之學術倫理教育課程訓練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送申請機構備查;故符合上述規範者,請於校內申請截止日前將上述證明送研發處(A312)留存,逾期未繳者皆不予受理計畫申請。
八、提供「臺灣學術倫理教育資源中心」https://ethics.moe.edu.tw/學習平台以供參考,可免費線上修習學術倫理課程,若完成測驗可線上列印研習證明。
研發處敬啟
校內承辦人員:謝佩璉,分機2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