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轉國科會徵求115年度永續發展整合研究計畫 資訊:
一、計畫宗旨
本會自然處為推動永續發展學術研究,由永續科學學門定期依國際研究發展趨勢及我國自身發展需求,進行學門(中程)規劃及研訂議題導向性質之永續發展整合研究,其內涵兼顧永續發展三支柱:環境保護、社會公平及經濟發展,作為學門辦理專題研究計畫補助之推動方向。
二、申請資格
(一) 「永續發展整合研究」為鼓勵團隊方式進行跨領域整合研究,除「新進人員個別型」及「前瞻個別型研究」外,皆以整合型計畫申請。
(二) 整合型計畫:
整合團隊必須有三位以上之總/子計畫主持人組成,並由各主持人服務單位送出計畫書申請。計畫書審查後,每一整合型團隊必須有三位以上(含總/子計畫主持人)通過,總主持人計畫通過為必要條件。
(三) 個別型計畫(分為三項):
三、計畫申請
(一) 為強化原住民族相關研究合宜性。若研究內容涉及「原住民或原住民族土地或部落及其周邊一定範圍內土地」之計畫,請依原住民族基本法第21條第1項中所述原則,於計畫書內規劃相關事宜。建議事項:
(二) 為促進研究計畫之科學資料產製品管、資料保存及研究成果資料分享。鼓勵於研究計畫納入「研究資料管理方案(Data Management Plan, DMP)」。
(三) 研究計畫中涉及人體試驗、基因重組相關實驗、基因轉殖田間試驗、動物實驗、以個人或群體為對象之系統性調查等等涉及研究倫理相關研究,須依本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提供必要文件。
四、注意事項
(一) 本項計畫屬於本會專題研究計畫,獲補助之計畫列入本會專題研究計畫件數計算。
(二) 相關附件可由本會自然科學及永續研究發展處網(https://www.nstc.gov.tw/nat/ch)公告事項中取得。
五、聯絡人
自然科學與永續研究發展處湯宗達副研究員,TEL:02-27377001
六、校內申請截止日:請於115年01月04日止,逾期不予受理。(請申請人務必於校內截止日前完成線上申請作業後,並電話通知研發處)
七、依「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第二十六點第十款規定,首次申請計畫之計畫主持人及申請書內所列首次執行國科會計畫之參與研究人員應於申請機構函送國科會申請研究計畫之日前三年內,完成至少六小時之學術倫理教育課程訓練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送申請機構備查;故符合上述規範者,請於校內申請截止日前將上述證明送研發處(A312)留存,逾期未繳者皆不予受理計畫申請。
八、提供「臺灣學術倫理教育資源中心」https://ethics.moe.edu.tw/學習平台以供參考,可免費線上修習學術倫理課程,若完成測驗可線上列印研習證明。
研發處敬啟
校內承辦人員:謝佩璉,分機2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