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求計畫】函轉國科會徵求115年度特約研究計畫~至115年01月04日止

2025 年 11 月 13 日 研發處謝佩璉

函轉國科會徵求115年度特約研究計畫 資訊:

一、計畫宗旨
為鼓勵特約研究人員投入長期性、前瞻性之研究,以帶動我國科技之發展,加速提升我國之科技水準及國際學術地位,特訂定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補助特約研究人員從事特約研究計畫作業要點。

二、申請資格
(一) 計畫主持人(即本要點所稱特約研究人員)須符合本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主持人資格,並須累獲本會傑出研究獎二次且於第二次獲獎申請當年之八月一日起滿二年以上。
(二) 計畫主持人執行本計畫,最多以二次為限。
曾執行一次三年期傑出學者研究計畫者,視同執行一次本計畫。
(三) 計畫主持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受次數之限制,但與執行本計畫期間合計不得超過六年:

  1. 曾執行傑出學者研究計畫因本會公告規定轉為一般型計畫。
  2. 配合本會特殊任務而執行其他重大專案計畫致須終止本計畫。

於執行本計畫或傑出學者研究計畫或前項第二款之重大專案計畫合計滿六年者,由本會頒給傑出特約研究員獎座。

三、計畫申請
(一) 本計畫之執行期程自115年8月1日開始。
(二) 本特約研究計畫(以下簡稱本計畫)為至多三年期計畫,於同一期間內,以申請一件為限,但計畫主持人得同時依本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規定申請一般專題研究計畫。
(三) 本計畫於執行期間核給計畫主持人研究主持費每月新臺幣四萬元。
(四) 計畫主持人已支領本計畫研究主持費者,不得同時領取本會其他研究計畫研究主持費。

四、注意事項
(一) 本計畫申請案全面實施線上申請,各類書表請至本會網站(https://www.nstc.gov.tw)「登入學術研發服務網」製作。
(二) 檢附本會補助特約研究人員從事特約研究計畫作業要點1份。

五、聯絡人
(一) 有關電腦操作問題,請洽本會資訊系統服務專線,電話:0800-212-058,(02)2737-7592。
(二) 相關規定如有疑問,請洽本會綜合規劃處,電話:(02)2737-7568、7847、7980、8010、7440。

六、校內申請截止日:請於115年01月04日,逾期不予受理。(請申請人務必於校內截止日前完成線上申請作業後,並電話通知研發處)

七、依「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第二十六點第十款規定,首次申請計畫之計畫主持人及申請書內所列首次執行國科會計畫之參與研究人員應於申請機構函送國科會申請研究計畫之日前三年內,完成至少六小時之學術倫理教育課程訓練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送申請機構備查;故符合上述規範者,請於校內申請截止日前將上述證明送研發處(A312)留存,逾期未繳者皆不予受理計畫申請

八、提供「臺灣學術倫理教育資源中心」https://ethics.moe.edu.tw/學習平台以供參考,可免費線上修習學術倫理課程,若完成測驗可線上列印研習證明。

 

研發處敬啟

校內承辦人員:謝佩璉,分機2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