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畫徵件】115年度教育部「產業學院-精進師生實務職能方案計畫」,即日起受理校內申請,歡迎師長們踴躍提出!

2025 年 12 月 24 日 研發處柯婷芸

說明:

一、教育部為鼓勵大專校院與產業界合作培育實務專業人才,推動「產業學院」計畫,包含以下二大類型:

(一)產業實務人才培育專班:請洽教務處。

(二)精進師生實務職能方案:本校可申請案數為6件,以專任或專案教師為計畫主持人,惟已依技職教育法第26條第1項規定,於6年內完成6個月產業研習或研究之計畫主持人,及曾獲本案補助之計畫主持人,不符申請資格。本類型補助30萬元為限。

 

二、申請作業時程:

(一)有意申請之師長,請先洽承辦窗口柯婷芸小姐(分機2201)登記,俾利協助申請系統帳號。待帳號開通後,即可至系統(教育部產業學院計畫網址)上傳計畫申請書,計畫申請書格式請參閱附件。

(二)校內申請截止日:115年1月14日(三)前,請注意:各學院收件截止日期不一,故請洽各學院院助理。

(三)待校級複審會議(擬於115/1/20召開)審查後,產學組將再通知申請老師進行第二階段系統作業,屆時請申請老師務必配合於期限內完成系統提案,以利產學組於115年1月30日前完成系統作業。

(四)學校申請計畫教師應與合作機構簽署合作意向書及合作機構文件(待校內審查會議通過後再繳交上傳)。

 

三、計畫執行注意事項說明:

(一)由師生團隊赴單一合作機構進行實地服務或研究至少六個月,計畫為一年期。前項所稱合作機構,係指產(企)業及公民營機構。

(二)申請以對應教育部大專校院學科標準分類(不包括其他領域)為原則。

(三)學生對象:學校在籍之學生至少三名(不包括在職專班學生)。

(四)師生至產業界實地服務/專題研究(至少6個月以上,利用課餘時間或寒暑假至業界實地服務)、教師須擇一產出(技術報告、研究著作、產學合作成果報告等)、每位學生均須完成1份實務專題報告等。

(五)補助經費:每案至多補助30萬元為限(須編列補助款10%以上之自籌款),不得編列代課鐘點費及兼任助理費,僅可編列聘任臨時工協助行政作業之工讀費。

工讀費補助款編列上限為總補助(指教育部補助款)額度 20%,雜支費編上限為總補助(指教育部補助款)額度 10%。計畫核定後工讀費及雜支等費用不得流用。

*經費編列依「教育部補(捐)助及委辦經費核撥結報作業要點」規定辦理

(六)特別注意: 本申請計畫不得再向教育部或其他政府機關申請補助。

 

四、相關檔案如下:

(一)115教育部精進師生實務職能計畫申請說明相關表件(點連結)、影片(113學年)

(二)計畫書申請系統:教育部產業學院計畫網址

(三)教育部補助技專校院辦理產業學院計畫實施要點(點連結)

(四)115年產業學院計畫精進師生實務職能方案計畫申請書

 

聯繫窗口:研發處產學組柯婷芸小姐,分機2201,mail:winnie1025@hk.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