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求計畫】函轉國科會徵求2027年度臺捷(TACR)雙邊協議國際合作鏈結法人研究計畫~至115年06月16日前止

2026 年 4 月 30 日 研發處謝佩璉

一、計畫宗旨

為逐步導引臺捷雙邊科技朝國際產學層面合作發展,鼓勵國內學研機構與國研院等研究型法人積極參與,組成研究團隊,透過執行國際合作計畫與國際接軌共同推動互利互惠跨國合作。國科會與捷克技術署(Technology Agency of the Czech Republic, TACR)共同徵求及補助臺捷(NSTC-TACR)雙邊協議國際合作鏈結法人計畫。

 

二、申請資格

(一) 臺方計畫主持人應符合下列資格條件:

  1. 以現正執行本會補助研究案計畫(下稱原計畫),且於徵件截止日內,原計畫執行期限尚未屆滿之計畫主持人為限。所稱原計畫不含規劃推動案、產學合作案、代辦案及雙(多)邊協議國際合作研究計畫。
  2. 計畫主持人執行本會重大政策性專案計畫,不得再執行本會其他補助計畫者,仍可提送本徵件申請書,以確保雙邊協議合作案之申請得以成案。

(二) 捷方計畫主持人資格依TACR相關規定處理。

 

三、計畫申請

(一) 臺方申請人所組成之計畫團隊必須鏈結:

(1)國內研究型法人(如國家實驗研究院或工業技術研究院等)及(2)國內相關產業界參與計畫,並有研究人員列為共同(或協同)主持人(填列於CM06主要研究人力表);國內企業提出配合款參與計畫者,優先考量。

 

(二) 獲選計畫預訂自2027年1月1日開始執行,為期1至3年,我方以雙邊協議擴充加值型(add-on)方式補助。

 

四、注意事項

未獲補助案件恕不受理申覆。

 

五、聯絡人

(一) 計畫內容相關問題,請洽本會科國處廖亞旋科員,電話:(02)2737-7557。

(二) 有關系統操作問題,請洽本會資訊系統服務專線,電話:0800-212-058,(02)2737-7590、7591、7592。

 

六、校內申請截止日:請於115年06月16日前,逾期不予受理。(請申請人務必於校內截止日前完成線上申請作業後,並電話通知研發處)

 

七、依「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第二十六點第十款規定,首次申請計畫之計畫主持人及申請書內所列首次執行國科會計畫之參與研究人員應於申請機構函送國科會申請研究計畫之日前三年內,完成至少六小時之學術倫理教育課程訓練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送申請機構備查;故符合上述規範者,請於校內申請截止日前將上述證明送研發處(A312)留存,逾期未繳者皆不予受理計畫申請

 

八、提供「臺灣學術倫理教育資源中心」https://ethics.moe.edu.tw/學習平台以供參考,可免費線上修習學術倫理課程,若完成測驗可線上列印研習證明。

 

研發處敬啟

校內承辦人員:謝佩璉,分機2212。

 

檔案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