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轉國科會116年度「人文及社會科學研究卓越計畫資訊:
一、計畫目的
鼓勵具研究潛力之中堅學者結合跨領域之研究能量,並促進國際學術合作鏈結,進行前瞻議題之研究、發展新興研究領域或探索國際性核心議題,未來期能培植傑出學者與研究團隊,厚實學術研究人才之研究能量,獲得突破性及具深遠影響力之學術研究成果。
二、申請資格
(一)計畫主持人已獲本會補助執行中之計畫,如限制只能執行該件計畫且該計畫執行期程與本項「人文及社會科學研究卓越計畫」之執行期程重疊超過3 個月者,不得提出申請。
(二)計畫主持人同一年度以執行1 件「人文及社會科學研究卓越計畫」為限。
(三)「人文及社會科學研究卓越計畫」為人文處主動規劃推動之研究案,計畫主持人不受人文處執行2 件計畫之規定限制;惟曾獲本會傑出研究獎者,始可補助第3 件計畫;各類計畫執行件數上限依本會相關規定辦理。
三、計劃型別
(一)本公告所徵求之研究計畫可為個別型或單一整合型,且皆鼓勵計畫主持人組成跨領域研究團隊提出申請。
(二)單一整合型研究計畫須包含一個描述總體研究構想與架構的總計畫(表CM04),以及至少3 項子計畫,並至少有3 位學者參與研究,總計畫主持人必須主持1 項子計畫。總計畫及子計畫(含所需經費)應彙整成一案,由總計畫主持人提出申請,其餘子計畫主持人即為該整合型研究計畫之共同主持人。
四、計畫執行期程
自116年8月1日開始執行,至多3 年。
五、經費規模
(一)每件計畫每年補助經費上限為新臺幣500 萬元。
(二)計畫主持人研究主持費月支數額新臺幣3 萬元。
(三)研究主持費之支領及經費補助項目,依本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規定辦理。
六、計畫審查
(一)審查方式
依本會專題研究計畫審查方式,辦理初、複審;必要時,得請計畫主持人及團隊成員簡報。
(二)審查重點
1.研究議題之重要性、前瞻創新性及影響力。
2.相關研究文獻之掌握及評述。
3.研究方法與執行步驟之可行性及創新性。
4.計畫主持人之學術成就。
5.共同主持人之合宜性及適任度。
6.計畫團隊跨域整合性或國際鏈結。
七、注意事項
每年擇優補助新案至多10 件為原則,未獲補助案件恕不受理申覆。
八、聯絡人
(一)申請相關疑義,請洽人文處黃曉芬小姐(電話:02-2737-8013;email:hfhuang@nstc.gov.tw)
(二)有關線上申請系統操作相關問題,請洽資訊處系統服務專線(電話02-2737-7590、2737-7591、2737-7592)
九、校內申請截止日:116年01月15日前止,逾期不予受理。(請申請人務必於校內截止日前完成線上申請作業後,並電話通知研發處)
十、依「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第二十六點第十款規定,首次申請計畫之計畫主持人及申請書內所列首次執行國科會計畫之參與研究人員應於申請機構函送國科會申請研究計畫之日前三年內,完成至少六小時之學術倫理教育課程訓練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送申請機構備查;故符合上述規範者,請於校內申請截止日前將上述證明送研發處(A312)留存,逾期未繳者皆不予受理計畫申請。
十一、提供「臺灣學術倫理教育資源中心」https://ethics.moe.edu.tw/學習平台以供參考,可免費線上修習學術倫理課程,若完成測驗可線上列印研習證明。
研發處敬啟
校內承辦人員:黃郁蓁,分機2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