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轉國科會116年度「工程科技中堅躍升研究計畫」資訊:
一、計畫目的
為厚實學術研究人才能量,鞏固工程科技優勢領域,並鼓勵發展具突破性與前瞻性之關鍵技術,進行長期且系統性研究,工程處自110 年度起推動「工程科技中堅躍升研究計畫」,以完善中堅學者之科研進階與聚焦利基,期能獲得突破性及具深遠影響力之學術研究成果,並塑造工程領域一流研究學者,提升我國在全球工程科技領域之創新研發實力。
二、計畫執行期間及經費
(一)自116年8月1日起,至多4年。
(二)每件計畫每年申請經費上限以新臺幣1000萬元為原則。
三、補助事項
(一)每年至多補助新案10件為原則。
(二)計畫主持人研究主持費月支數額最高新臺幣3萬元。計畫主持人於計畫執行期間僅得支領1份研究主持費,同一執行期限若同時執行2件以上,以最高額度計算,並得於不同計畫內採差額方式核給。
(三)申請案未獲推薦補助,恕不受理申覆。
(四)工程科技中堅躍升研究計畫未獲推薦,未申請116年度本會專題研究計畫且116年8月1日後未執行本會專題研究計畫者,得自本會通知計畫未通過之日起一個月內,修改或另提計畫書內容後,以隨到隨審方式提出當年度專題研究計畫申請。
四、審查、執行與考評
(一)審查方式依本處相關審查程序辦理,並依審查結果及預算額度擇優補助;
必要時,得請計畫主持人及團隊成員簡報。
(二)審查重點:
1.研究內容之前瞻創新性、關鍵性、國際競爭力及未來發展潛力。
2.計畫主持人近五年之研究成就。
(三)獲本案補助之計畫主持人應於期中各年計畫執行期滿前2個月至本會網站線上繳交進度報告,並於全程計畫結束後3個月內繳交研究成果報告,由本處邀請學者專家進行成果考評,並得視需要安排主持人口頭報告、成果實體展示或實地訪視。期中考評結果將作為計畫繼續或終止補助、補助經費調整,以及計畫調整之依據。
五、聯絡人
(一)相關規定如有疑義,請洽本會工程處林怡君助理研究員,電話:(02)2737-7529。
(二)有關系統操作問題,請洽本會資訊系統服務專線,電話:0800-212-058,(02)2737-7590、7591、7592。
六、校內申請截止日:115年12月24日前止,逾期不予受理。(請申請人務必於校內截止日前完成線上申請作業後,並電話通知研發處)
七、依「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第二十六點第十款規定,首次申請計畫之計畫主持人及申請書內所列首次執行國科會計畫之參與研究人員應於申請機構函送國科會申請研究計畫之日前三年內,完成至少六小時之學術倫理教育課程訓練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送申請機構備查;故符合上述規範者,請於校內申請截止日前將上述證明送研發處(A312)留存,逾期未繳者皆不予受理計畫申請。
八、提供「臺灣學術倫理教育資源中心」https://ethics.moe.edu.tw/學習平台以供參考,可免費線上修習學術倫理課程,若完成測驗可線上列印研習證明。
研發處敬啟
校內承辦人員:黃郁蓁,分機2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