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轉國科會徵求116年度「人文及社會科學領域學者國內訪問研究計畫」資訊:
一、 本項國內訪問研究計畫之執行期限自116年8月1日起,期間以6個月至2年為限。
二、 被推薦人於同一年度不得同時申請本會「補助科學與技術人員國外短期研究」。
三、 辦理申請時, 請貴機構被推薦人至本會網站(https://www.nstc.gov.tw)進入「學術研發服務網」之「人社學者國內訪問研究」系統,輸入並傳送申請文件。
四、請推薦機構使用本會「大專院校及研究機構管理作業」系統,點選「專題研究計畫線上彙整/人社學者國內訪問研究類」,製作列印申請名冊,備函向本會提出申請。
五、有關本會補助人文與社會科學領域學者國內訪問研究方案、申請書及合約中須包括項目等相關資料,請至本會網站點選「學術研究/補助獎勵辦法及表格/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人文社會學者國內訪問研究方案」,並參考列印使用。
六、本項國內訪問研究之簽約、撥款及經費結報相關事宜,依本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規定辦理,經費如有結餘,應全數繳還。
七、本案聯絡人:
(一)申請須知如有疑義,請洽國科會人文處承辦人紀憲珍專員,電話:02-2737-7550、電子信箱:hcchi@nstc.gov.tw
(二)有關本專案計畫線上操作相關問題,請洽本會資訊系統服務專線,電話:0800-212-058、(02)2737-7590~92
八、校內申請截止日:115年08月24日前止,逾時不候。(請申請人務必於校內截止日前完成線上申請作業後,並電話通知研發處)
九、依「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第二十六點第十款規定,首次申請計畫之計畫主持人及申請書內所列首次執行國科會計畫之參與研究人員應於申請機構函送國科會申請研究計畫之日前三年內,完成至少六小時之學術倫理教育課程訓練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送申請機構備查;故符合上述規範者,請於校內申請截止日前將上述證明送研發處(A312)留存,逾期未繳者皆不予受理計畫申請。
十、提供「臺灣學術倫理教育資源中心」https://ethics.moe.edu.tw/學習平台以供參考,可免費線上修習學術倫理課程,若完成測驗可線上列印研習證明。
研發處敬啟
校內承辦人員:黃郁蓁,分機2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