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求計畫】函轉國科會徵求116年度「原子能科技學術合作研究計畫」~至115年08月18日前 【Call for Proposals】Forwarded Notice of the NSTC Call for the 2027 “Academic Collaborative Research Program in Atomic Energy Science and Technology” ~ Applications Accepted Until August 18, 2026

2026 年 7 月 16 日 研發處黃郁蓁

函轉國科會徵求116年度「原子能科技學術合作研究計畫」資訊:

 

一、申請資格:申請機構及計畫主持人、共同主持人須符合本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之資格規定。

 

二、申請方式:

(一)請依本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線上申請方式之規定辦理。

(二)計畫執行:自116年1月1日起。

(三)計畫申請書:採用本會專題研究計畫申請書格式。

(四)本計畫全面實施線上申請,各類書表請務必至本會網站(https://www.nstc.gov.tw/)之「學術研發服務網」製作。

(五)本計畫研究型別分為個別型及整合型研究計畫;如為整合型計畫,總計畫(總計畫需合併執行一子計畫)及各子計畫主持人須於同領域中各自提出申請,且子計畫應為三個(含)以上。

(六)計畫相關文件資訊,請至本會網站(https://www.nstc.gov.tw/)查閱:『學術研究/補助獎勵辦法及表格/補助專題研究計畫/原子能科技學術合作研究計畫』。

(七)本計畫屬部會合作計畫,恕不受理申覆。

 

三、聯絡人

(一)本案聯絡人:潘敏治 副研究員,電話:02-2737-7983,E-mail:mcpan@nstc.gov.tw、胡景禎 助理,電話:02-2737-7372,E-mail:cchu@nstc.gov.tw

(二)有關線上申請系統操作問題,請洽本會資訊系統服務專線, 電話:(02)2737-7590至7592,電子郵件信箱:misservice@nstc.gov.tw

 

四、校內申請截止日:115年08月18日前止,逾時不候。(請申請人務必於校內截止日前完成線上申請作業後,並電話通知研發處)

 

五、依「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第二十六點第十款規定,首次申請計畫之計畫主持人及申請書內所列首次執行國科會計畫之參與研究人員應於申請機構函送國科會申請研究計畫之日前三年內,完成至少六小時之學術倫理教育課程訓練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送申請機構備查;故符合上述規範者,請於校內申請截止日前將上述證明送研發處(A312)留存,逾期未繳者皆不予受理計畫申請

 

六、提供「臺灣學術倫理教育資源中心」https://ethics.moe.edu.tw/學習平台以供參考,可免費線上修習學術倫理課程,若完成測驗可線上列印研習證明。

 

研發處敬啟

校內承辦人員:黃郁蓁,分機2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