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轉國科會公開徵求2027年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NSTC)與英國國家學術院(BA)以小型研究為基礎之雙邊研究人員交流計畫資訊:
一、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與英國國家學術院(British Academy, BA)為鼓勵臺灣與英國雙方研究人員在「人文與社會科學」領域進行合作研究,於2000年簽署合作協議,公開徵求臺英雙邊人文與社會科學研究人員交流計畫(International Partnership and Mobility, IPM Scheme);自2017年起雙方協議停辦IPM計畫,啟動臺英以小型研究(Small Research Grant, SRG)為基礎之雙邊研究人員交流計畫。本案屬1年期計畫,惟,台英雙方同意後最多可展延1年,且不得為與其他研究機構洽談合作、或為出席其他項國際學術研討會為訪問目的。
二、本計畫之執行期程預計自116年5月1日起至117年4月30日止,為期1年,我方每件計畫每年補助經費以新臺幣20萬元為上限。
三、計畫審查:相關計畫申請案將由本會與英方BA兩方獨立進行學術審查,復經雙方共同審議後評定暨擇優補助。其中本會審查重點項目(計畫申請書無固定格式及頁數的限制,惟,至少須包含以下審查項目內容)包含1.主持人及其團隊研究表現2.計畫內容之學術性3.計畫內容之國際合作4.本計畫是否屬國家核心科技研究計畫5.經費補助金額之妥適性。
四、本項申請案須由臺、英雙方計畫主持人分別向本會及協議單位(BA)同時提出申請,申請案始獲成立。
五、本公告計畫經費係專款專用,未獲補助案件恕不受理申覆。
六、聯絡人
相關計畫內容疑問,請洽本會科國處湯卿媺研究員及鄭琇妤小姐,電話:(02)2737-7695、7959。
有關系統操作問題,請洽本會資訊系統服務專線,電話:0800-212-058,(02)2737-7590、7591、7592。
七、校內申請截止日:115年10月28日前止,逾期不予受理。(請申請人務必於校內截止日前完成線上申請作業後,並電話通知研發處)
八、依「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第二十六點第十款規定,首次申請計畫之計畫主持人及申請書內所列首次執行國科會計畫之參與研究人員應於申請機構函送國科會申請研究計畫之日前三年內,完成至少六小時之學術倫理教育課程訓練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送申請機構備查;故符合上述規範者,請於校內申請截止日前將上述證明送研發處(A312)留存,逾期未繳者皆不予受理計畫申請。
九、提供「臺灣學術倫理教育資源中心」https://ethics.moe.edu.tw/學習平台以供參考,可免費線上修習學術倫理課程,若完成測驗可線上列印研習證明。
研發處敬啟
校內承辦人員:黃郁蓁,分機2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