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轉國科會徵求2027-2028年國科會與西班牙高等科學研究委員會雙邊人員交流計畫資訊:
一、本案必須由臺灣及西班牙各一位主持人組成研究團隊,針對共同之研究主題,分別向本會及CSIC 同時提出計畫申請書,申請案始獲成立。雙方提出之計畫名稱須相同,內容須經雙方同意。
二、計畫主持人資格:
臺灣計畫主持人須符合國科會專題研究計畫主持人資格。西班牙計畫主持人須符合CSIC補助的研究人員資格。
三、補助類型:
人員交流計畫:補助合作計畫下之短期訪問或研習,以2年期計畫為限。計畫內研究人員(得包含博士後及博士生)赴對方國家進行短期訪問或研習所需之費用。
四、本案聯絡人:
(一) 計畫內容相關問題,請洽本會科國處廖亞旋科員,電話:(02)2737-7557。
(二)有關系統操作問題,請洽本會資訊系統服務專線,電話:0800-212-058,02-2737-7590、7591、7592。
五、校內申請截止日:115年09月07日前止,逾時不候。(請申請人務必於校內截止日前完成線上申請作業後,並電話通知研發處)
六、依「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第二十六點第十款規定,首次申請計畫之計畫主持人及申請書內所列首次執行國科會計畫之參與研究人員應於申請機構函送國科會申請研究計畫之日前三年內,完成至少六小時之學術倫理教育課程訓練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送申請機構備查;故符合上述規範者,請於校內申請截止日前將上述證明送研發處(A312)留存,逾期未繳者皆不予受理計畫申請。
七、提供「臺灣學術倫理教育資源中心」http://ethics.nctu.edu.tw學習平台以供參考,可免費線上修習學術倫理課程,若完成測驗可線上列印研習證明。
研發處敬啟
校內承辦人員:黃郁蓁,分機2212。